近日,佛山市南海九江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涉“两卡”案件,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胡某,而胡某在到案后竟连连向民警道谢,这是怎么回事?
原来,日前,嫌疑人胡某经工友介绍认识了一陌生男子“林某”,“林某”表示若胡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,便可获取相应的“业务费”。由于胡某急需用钱,尽管这桩“好事”看似不合常理,但胡某除了心动没有想太多,当天便答应交易。
可让胡某没想到的是,其随后被“林某”及两名陌生男子从九江带到了肇庆,并根据“林某”的指示,先后在当地的两家银行将“林某”汇入自己银行卡中的资金取出并交给“林某”。在被带往第三家银行的途中,胡某偷听到“林某”与同伙的对话,发现转入其账户的资金来源可能不合法,逐渐意识到情况不对劲的胡某当即表示不愿再出借银行卡。但“林某”却对胡某进行威胁,而胡某也在利益的驱使下,选择继续取出剩下的汇入款并交给“林某”。
结束交易后,回到家中的胡某内心虽有惶恐,但在将对方给自己的近万元“业务费”收入囊中后,却没有选择自首告知警方自己的遭遇。
不久后,九江派出所民警通过线索研判,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胡某。胡某落网的瞬间,却长吁了一口气,对民警说道:“这几天我寝食难安,正是自己的一时贪念,惹祸上身。我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,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。谢谢你们把我从深渊中拉出来,避免我陷得更深。”长时间的惶恐与不安在戴上手铐的瞬间得以缓解,胡某表示日后会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学习,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
目前,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示:手机卡、银行卡仅限于本人使用,不得非法出租、出售。一旦出租、出售,轻则泄露个人信息,受到限制办卡等信用惩戒或行政处罚,重则可能涉嫌犯罪。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,切莫贪图小利,成为犯罪的“帮凶”。一旦发现涉“两卡”犯罪线索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,若已实施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购买“两卡”的违法犯罪活动,必须立即停止,主动投案自首。(李浩东 陈芷岚)
编辑 | 罗胜境
来源 |南海九江派出所